不想干了厂里不给辞职该怎么办?
在厂里上班,现在不想干了,提交了辞职申请但厂里一直不批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该如何维护权益,怎样才能顺利离职,有什么具体的办法和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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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劳动者是有合法辞职权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处于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厂里不给辞职,您可以这样做。第一步尝试和厂里深入沟通,心平气和地跟负责人讲讲您辞职的原因和决心,说不定能顺利解决。 要是沟通没有效果,还有其他办法。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厂里存在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介入处理。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要是厂里拒绝为您办理离职手续,通过这种方式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另外,即便厂里不批准,但只要您提前三十日履行了书面通知义务,三十日后您就有合法离职的资格,厂里必须为您办理离职手续,并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 劳动监察部门: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能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诉讼:这里指的是劳动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与厂里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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