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效婚姻的效力是怎样的?

我和对象结婚后,才发现他之前有一段没解除的婚姻,我们的婚姻好像是无效婚姻。我想知道这种无效婚姻的效力到底是怎样的啊?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方面会有什么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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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婚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简单来说,就是这种‘婚姻’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所承认,不能产生合法婚姻所应有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这意味着如果存在以上情况,那么所缔结的婚姻自始无效。 从时间效力上看,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段。它不像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婚姻从缔结的那一刻起就没有法律上的婚姻效力。 在人身关系方面,无效婚姻中的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夫妻间相互扶养的义务、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在无效婚姻中都不存在。双方只是普通的民事主体关系。比如,一方生病时,另一方没有法律上必须照顾和扶养的义务;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也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其遗产。 在财产关系方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无效婚姻中的财产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产生的,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所以不能适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则。例如,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过错程度等因素来进行合理分配。 对于子女问题,无效婚姻并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比如,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总之,无效婚姻在各方面的效力都与合法婚姻有很大区别,明确这些效力对于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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