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有效法律形式有哪些?


在我国,离婚的有效法律形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两种离婚形式。 协议离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双方自愿离婚。它指的是夫妻双方都愿意结束婚姻关系,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具体流程是,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会给予离婚冷静期。冷静期为三十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计算。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流程通常是,首先由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审理程序,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总之,协议离婚相对程序简单、平和,适合夫妻双方能够友好协商的情况;而诉讼离婚则更适合双方存在较大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