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调解不去会有什么影响?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调解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当法院组织离婚调解时,如果一方不去,可能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调解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双方当事人更好地沟通,尝试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婚姻问题,既可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也能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如果原告起诉离婚后,调解时不去参加。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按撤诉处理意味着本次离婚诉讼程序结束,原告如果想要再次起诉离婚,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这无疑会延长离婚的时间成本,也可能会让原告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 对于被告而言,如果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调解,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过,在离婚案件中,缺席判决会比较谨慎。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分割等重大问题,需要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但如果被告多次拒绝参加调解和庭审,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也可以根据现有证据进行判决。 另外,从实际影响来看,不去参加调解可能会错过通过和平协商解决问题的机会。调解过程中,法官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疏导和劝解,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能够在调解中达成一致,就可以通过调解离婚,这样的方式相对诉讼判决来说,更加平和、高效,也能减少双方的矛盾和对立情绪。而且,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并经法院确认,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不去参加调解,可能会让对方觉得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进而加剧双方的矛盾。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导致对方采取更加激烈的对抗措施,增加诉讼的复杂性和难度。同时,法院也可能会认为该方对婚姻问题不够重视,在判决时可能会对其主张的权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调解不去无论是对原告还是被告,都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建议当事人尽量积极参与调解,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婚姻纠纷。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调解,应当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