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被安置人如何分割补偿款?


在拆迁过程中,被安置人如何分割补偿款是一个常见且重要的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分割原则。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拆迁补偿款的构成。一般来说,拆迁补偿款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不同类型的补偿款,其分割方式也有所不同。 对于房屋价值补偿款,通常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归属来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按份共有的,那么各共有人按照其份额比例分割该补偿款;如果是共同共有的,在共有人之间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均等分割。例如,老张和老李按份共有一套房子,老张占60%份额,老李占40%份额,那么在房屋价值补偿款的分割上,老张可以获得60%,老李获得4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是为了补偿被安置人因搬迁和临时安置所产生的费用。这部分补偿款通常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与实际安置情况相关的标准来分配给实际需要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被安置人。比如,老王是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中的人,他因拆迁需要搬迁并临时租房居住,那么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就应分配给老王。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这部分补偿款是对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所造成损失的补偿。一般会根据被安置人在生产经营中的实际损失、经营规模等因素进行分割。例如,某商铺被拆迁,该商铺由甲乙两人合伙经营,那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会根据他们的合伙协议或者实际经营贡献来进行分配。 此外,如果拆迁补偿协议中有明确约定补偿款的分割方式,那么被安置人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分割。这体现了合同的自愿和自治原则,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在分割补偿款时,如果被安置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总之,拆迁被安置人分割补偿款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拆迁补偿款的分割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