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电瓶车和汽车车祸中受害者占事故总责任60%该如何赔偿?

我骑电瓶车和汽车撞了,交警判定我负60%的责任。现在我身上受伤了,电瓶车也坏了,想知道在这种我占大部分责任的情况下,我能获得哪些赔偿,对方该怎么赔我,我又要承担什么费用,希望了解具体的赔偿方式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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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电瓶车和汽车发生车祸且受害者占事故总责任60%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结合多个方面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交强险的相关规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是法定的强制保险,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在有责情况下,有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也就是说,无论电瓶车一方责任比例是多少,汽车一方的交强险会在上述限额内对电瓶车受害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比如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在交强险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限额内赔付,电瓶车的修理费用在财产损失限额内赔付。 对于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则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因为受害者占事故总责任的60%,汽车方占40%,所以超出交强险范围的费用,受害者自己要承担60%,汽车方承担40%。例如,受害者的总损失是医疗费5万元、误工费3万元、电瓶车修理费5000元,交强险先赔偿医疗费用1.8万元、死亡伤残费用(误工费)3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那么超出部分为医疗费3.2万元(5万 - 1.8万)、电瓶车修理费3000元(5000 - 2000),这部分共计3.5万元,受害者要承担2.1万元(3.5万×60%),汽车方承担1.4万元(3.5万×40%)。 此外,如果汽车一方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汽车方需要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费用(超出交强险的40%部分),可以由商业险在其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若商业险赔偿后仍有不足,才由汽车方自行承担剩余部分。总之,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流程要根据实际损失以及保险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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