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财产罪达到多少钱才会立案?
我发现有人好像侵占了我的财产,但是不清楚具体金额多少才够得上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我想知道到底金额达到多少,警方才会立案处理这种侵占财产的事情,好判断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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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他人财产罪,在法律上准确的表述是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或者你捡到别人遗忘的东西、挖到埋藏的东西,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还是别人的,你却想把它们变成自己的,而且别人来要你还不给,这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不过,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一般来说,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在大多数情况下,侵占他人财产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并且拒不交还的,可能会被认定为侵占罪而立案处理。但这不是绝对的,最终是否立案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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