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发现有人把我的财产占为己有,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我不知道侵占他人财产罪的立案 标准是怎样的,不清楚这种情况能不能达到立案要求,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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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他人财产罪,在法律上准确的表述是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或者你捡到别人的遗忘物,又或者发现了埋藏物,这些情况下你本来应该把东西归还给人家或者上交,但你却想自己留下,而且东西价值还比较大,人家来要你还不给,这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关于立案标准,在我国,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说需要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而不是由检察院来提起公诉。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法律并没有在全国层面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不同地区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会有不同的认定标准。
一般来说,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相对高一些;而在经济发展水平稍低的地区,标准可能会低一点。例如,有些地方可能将1万元作为数额较大的起点,而有些地方可能是5000元。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该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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