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发现有人把我的财产据为己有,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不太清楚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我就想知道达到什么条件才能去立案,让法律来制裁这种行为,希望懂法律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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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在我国刑法里对应的主要是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或者你捡到别人遗忘的东西,又或者你挖到了埋藏物,这些东西都不属于你,但你却想把它们变成自己的,而且当别人要求你归还时,你还拒绝归还,这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根据法律规定,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虽然刑法没有明确统一的数额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侵占数额达到5000元至1万元以上,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例如,甲帮乙保管了一批价值8000元的货物,乙向甲索要时,甲拒绝归还,这种情况就可能符合侵占罪的数额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也就是说,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主动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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