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把我的财产占为己有,我想让他受到法律制裁。但我不知道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到什么程度才能立案,是金额达到多少,还是有其他条件?我想弄清楚立案标准,好决定下一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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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在法律上准确的表述是侵占罪。侵占罪指的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代为保管”就是别人基于信任把财物交给你保管,你就有妥善保管并归还的义务。“遗忘物”是指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地将财物放在某处,因疏忽忘记拿走。“埋藏物”则是埋藏于地下的财物。当行为人把这些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还拒绝归还或者交出时,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关于立案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一般参照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立案标准也存在差异。一般来说,侵占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可能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例如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立案标准可能相对高一些;而在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地区,标准可能就低一点。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该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也就是说,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通常不会主动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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