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侵占罪立案标准的数额是多少?
我发现有人可能侵占了我的财物,听说要达到一定数额才能以普通侵占罪立案。我不太清楚这个标准,想了解一下普通侵占罪立案时,具体要求的数额是多少呢?这样我就能判断是否可以去报警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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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侵占罪,简单来说,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在我国,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明确的普通侵占罪立案数额标准。不过在司法实践当中,参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关的规定以及各地实际情况,通常会把数额较大的标准设定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这意味着如果有人侵占了你的财物,达到当地所认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并且拒不归还,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具体的立案数额,要以当地司法机关的认定为准,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数额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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