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失踪多久能够申请离婚?
我和配偶结婚多年,但是最近这两年,配偶一直没有消息,完全联系不上。我现在想结束这段婚姻,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配偶失踪达到多长时间我就可以去申请离婚呢?具体的规定和流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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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配偶失踪了,想要申请离婚,情况如下: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如果想通过宣告配偶失踪来离婚,至少要等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也就是说从失踪开始算至少两年三个月后,才可以基于配偶被宣告失踪提起离婚诉讼,并且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 不过,即使配偶失踪没达到两年,另一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后,会综合多方面情况进行审理判断,比如夫妻双方过往感情状况、有无和好可能等,不一定非要等满足宣告失踪条件才处理离婚诉求。 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失踪后,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法院经过审理,结合双方分居情况、生活中的实际状况等因素,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配偶没被宣告失踪,也会判决准予离婚。 另外,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注意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状况的证据、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证据等。 相关概念: 宣告失踪:就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通俗来讲,就是一个人不见了,经过一定时间,其他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让法院来认定这个人处于失踪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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