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失踪可以判决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结婚几年了,最近这一年他一直没消息,怎么都联系不上。我现在想离婚开始新的生活,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法院能判决离婚吗?想了解整个流程和需要满足的条件这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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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失踪是可以判决离婚的。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离婚,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结束夫妻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在配偶失踪的情况下,涉及到两种常见的法律途径来离婚。 一种是先申请宣告失踪再起诉离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比如您的配偶失踪满两年了,您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满,失踪人仍然没有出现,法院就会宣告其失踪。之后,您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另一种是直接起诉离婚。即使没有先申请宣告配偶失踪,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您失踪的配偶送达诉讼文书。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偶没有出现,法院会以缺席判决的方式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不过,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仅仅是配偶失踪未满两年 ,法院有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总之,配偶失踪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判决离婚的,只是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相关概念: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制度。 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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