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家暴、感情破裂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证据?


在酗酒家暴、感情破裂的情况下起诉离婚,需要以下几类证据: **酗酒相关证据**: - **诊断证明**:若酗酒者因长期酗酒引发了某些疾病,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酗酒事实的直接证据。例如,因酒精性肝病、酒精中毒等疾病的诊断记录,能反映出酗酒对身体造成的损害。 - **出警记录**:当酗酒者酒后闹事,引发报警事件时,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是证明酗酒行为的有力佐证。记录中会包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详细信息,客观地展现酗酒者的行为状态。 - **证人证言**:邻居、朋友等了解情况的人可以作为证人,证实酗酒者的酗酒频率、程度等情况。比如,邻居可以描述经常听到酗酒者家中传来醉酒后的吵闹声,或者看到酗酒者酒后在小区内的失态行为等。 **家暴相关证据**: - **悔过书或保证书**:如果酗酒者在实施家暴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了悔过书或保证书,承认自己的家暴行为,这是非常直接的证据。 - **报警记录**:遭受家暴后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包括双方的陈述、伤者的伤势等,是证明家暴事实的重要依据。 - **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伤情鉴定报告**:受伤后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伤情鉴定报告能够清晰地显示受伤的部位、程度等情况,证明家暴行为的严重性。 - **被打伤的照片或视频**:在确保不侵犯他人隐私且获取途径合法的前提下,拍摄的受伤照片或视频可以直观地展示家暴造成的伤害后果。 **感情破裂相关证据**: - **聊天记录**: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的聊天记录,若其中提及因酗酒、家暴引发的矛盾、争吵等内容,能够反映出夫妻关系的紧张和矛盾。 - **分居证明**:如果因酗酒、家暴等原因导致夫妻分居,分居期间的租房合同、居委会或物业的证明等,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