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失踪多久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我朋友的配偶失踪了,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朋友想知道在民法典的规定下,这种情况到底失踪多久能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是不是失踪达到一定时间就自动解除了,还是需要通过一些特定的法律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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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单纯的失踪无论多久都不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 宣告失踪与婚姻关系 首先,公民下落不明二年后,利害关系人(通常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是一种法律程序,旨在确定失踪人的法律地位和财产管理等问题。比如,甲失踪满两年后,其配偶乙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甲失踪,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审查确认后,会宣告甲失踪。但需要明确的是,宣告失踪并不会直接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乙和甲的婚姻关系依然存在。这是因为宣告失踪主要是解决失踪人财产代管等问题,而不是直接处理婚姻关系。 ### 宣告死亡与婚姻关系 而宣告死亡则会使婚姻关系解除。一般情况下,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其配偶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一旦法院宣告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例如,丙因意外事件失踪,两年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其配偶丁向法院申请宣告丙死亡,法院宣告后,丙和丁的婚姻关系即消除。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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