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该如何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在老人再婚的情况下,准确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是很重要的。 首先来说夫妻个人财产,它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拥有的财产以及其他一些属于夫妻个人特有的财产 。具体到老人再婚后,个人财产大致涵盖这些方面:一是夫妻在婚前个人已经拥有的财产,像衣物、储蓄等;二是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准备的各类物品,例如家具、彩电;三是在结婚登记前接受各自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或者是结婚登记后赠与人明确声明只赠与给一方的财产;四是其他属于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比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医生个人使用的医疗器具等,这些也都属于夫妻婚后个人财产。 接着讲讲夫妻共同财产,它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里所说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领取结婚证开始,一直到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或者离婚时这个时间段。对于老人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有以下这些:一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收入以及购置的财产,比如工资、贵重首饰、摩托车、汽车等;二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以及其他合法途径(像股息、利息、红利等)取得的财产;三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例如专利权所得报酬、稿酬等;四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益;五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债权。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 相关概念: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领取结婚证开始,到其中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或者夫妻离婚时结束的这段时间。 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以及婚后一些特定的、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