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工签完劳动合同后中途离职是否算违约?

我之前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因为个人发展原因想中途离职。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为违约,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想了解一下职工签完合同中途离职到底算不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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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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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职工签完劳动合同后中途离职是否算违约这个问题时,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劳动合同中关于离职的相关规定和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职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那么这种中途离职就不算违约。比如,小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他因为有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想中途离职。他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了书面的离职申请,在这三十天内正常工作并完成工作交接,那么他的离职行为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属于违约。 然而,如果职工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离职,比如没有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内没有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突然就离职,这可能就构成违约。这种违约行为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例如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重新招聘和培训新员工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因为职工的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实际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职工进行赔偿。 此外,还要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服务期的特别约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例如,公司为小张提供了一笔数额较大的专项培训费用,让他去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与他约定了三年的服务期。但小张在服务期内中途离职,这种情况下,小张就可能需要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职工签完劳动合同后中途离职是否算违约,要依据是否遵守法律规定的离职程序、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特别约定等因素来判断。职工在离职时,应该尽量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进行,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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