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出生的孩子在离婚时怎么判?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可我已经怀孕了,孩子还没出生。我特别纠结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想知道在法律上,没出生的孩子在离婚的时候一般会怎么判呢?心里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判决
  • #胎儿权益
  • #抚养权
  • #抚养费
  • #民法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未出生孩子的判决问题,我们需要分不同阶段来看。首先,在孩子尚未出生时,不存在抚养权的判定问题。因为抚养权是对已经出生的子女而言,未出生的胎儿在法律上还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处于特殊时期的女方和胎儿的权益。 当孩子出生后,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需求更为强烈,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此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问题,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