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还未出世会怎么判?


在离婚时孩子还未出世,后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在孩子出生后进行。首先要明确一个基本法律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通常是这样的:孩子出生后如果不满两周岁,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母亲能给予孩子相对稳定的成长环境。比如孩子的哺乳等生活照料方面,母亲可能更方便。 但这不是绝对的,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父亲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例如,母方长期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病症,导致子女无法与她共同生活;或者母方有抚养能力却忽视自己应尽的抚养义务,而父方希望子女能跟随他生活;又或者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子女确实不适宜继续跟随母方生活。此外,如果父母双方达成共识,决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父方直接抚养,且这种安排不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那么法院也会给予支持和认可 。 当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就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孩子的感情等多方面因素。比如哪一方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哪一方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等。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和判断能力,他们可以表达自己愿意跟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 。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事务时,要从各个方面综合考量,选择对未成年人成长、发展最有益的方案,保障未成年人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不可抗力因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