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婴儿的抚养权归谁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孩子才几个月大,现在我俩都想要孩子抚养权,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离婚后婴儿抚养权归属是怎么认定的呢?想了解具体规定和判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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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对于离婚后婴儿抚养权的认定有明确规定。首先要知道,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离婚后婴儿抚养权归属,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婴儿在这个阶段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关爱,母亲能给予婴儿相对更贴心、合适的照顾环境,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比如母亲患有严重的传染病,可能会将病菌传染给婴儿,对婴儿健康造成极大威胁,这种情况下就不适合由母亲抚养。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例如母亲有能力照顾孩子,却对孩子不管不顾,不履行抚养责任,父亲又积极争取抚养权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父亲。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各种特殊的实际情况。 当婴儿年满两周岁时,如果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不能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进行判决,比如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因素。当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时,他们的真实意愿应得到充分尊重。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判定抚养权归属等涉及未成年子女事务时,要综合各方面因素,选择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成长、教育、心理等各方面最有利的方案和决定。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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