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孩子抚养权有哪些规定?


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首先,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存在这些情况,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要是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若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这些情形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另外,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法院也会支持。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他们能表达自己想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想法。 相关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事务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怎样的决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权益保障最为有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