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后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久?
我有个官司判决书已经下来了,对方一直没履行判决。我想申请强制执行,但不知道有没有时间限制,担心过了时间就不能申请了。想问下判决书下来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到底是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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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后强制执行时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通过强制手段得以实现。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这个二年的时间起算点有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判决书中规定了履行期间,那么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比如,判决书规定被告要在判决生效后的30天内支付欠款,那么这30天就是履行期间,从第31天开始计算这二年的申请执行期间。 若判决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间,就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这二年的时效。 而且,申请执行时效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就好比诉讼时效会因为一些法定的情况暂停或者重新计算。例如,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等这些阻碍因素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要是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就会导致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当判决书下来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权利人要及时关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问题,在法定的二年期间内,根据具体情况积极行使自己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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