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时效是多久?
我之前打赢了一场官司,判决书也下来一段时间了,但对方一直没按判决执行。我想申请强制执行,可又怕过了申请时效。所以想问问,强制执行申请时效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什么时候截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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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时效,指的是在法律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时间范围。超过这个时间,法院可能就不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这个二年的期间计算方式如下: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比如,一份判决书要求被告在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支付欠款,那么申请执行的时效就从这3个月期满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两年。要是判决书规定被告分3期还款,每期间隔3个月,最后一期还款期限是判决生效后9个月,那么申请执行时效就从这9个月期满之日起算两年。 此外,申请执行时效也会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出现了法定的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时效会暂停计算或者重新计算。例如,在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这就可能导致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了解强制执行申请时效的规定,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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