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申请执行的时效是多久?
我有个法院判决,对方一直没履行。我想申请强制执行,但不知道有没有时间限制。要是超过了时间没申请,是不是就不能再申请了?我很担心因为不了解这个时效,导致自己的权益没法保障,所以想问问具体的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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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申请执行的时效,简单来说就是在法院作出判决后,胜诉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范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法院可能就不再受理执行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这里所说的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时效期间依法暂时停止计算,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计算的情况。比如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就会中止。 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所以,当你拿到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你要注意在两年的申请执行时效内,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要留意是否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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