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撤销公户资金处理有哪些条文规定?

我开了一家企业,现在打算撤销对公账户,但是不知道账户里的资金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相关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怕处理不当会有麻烦。想了解下企业撤销公户时资金处理的具体条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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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户资金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撤销对公账户时资金的处理是有明确法律规范和操作要求的。首先,我们需要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对公账户,就是企业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日常经营资金收付的账户。而资金处理,就是在撤销账户时对账户内剩余资金的安排。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一)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二)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三)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四)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当企业出现上述情况需要撤销公户时,对于资金的处理就需要遵循相应规则。 该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撤销公户时,要先和银行核对账户里到底有多少钱。然后,要把没用完的空白支票、汇票等重要票据,还有开户时拿到的开户登记证交回给银行。银行检查没问题了,才会给办理销户。 第五十五条规定,银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签章,同时于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银行对撤销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妥善保管相关资料。这一条是对银行的要求,银行在企业撤销公户后,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记录销户时间并盖章,还得在2天内报告给中国人民银行。并且,银行要把和这个账户有关的资料好好保存起来。 对于公户内资金,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将账户内的资金以转账的方式转到企业的其他合法账户中。如果企业已经完成清算等相关程序,也可以按照规定将资金提取出来分配给股东等相关权益人,但这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操作,以确保资金处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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