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纠纷仲裁调解书能否起诉?

我最近遇到了劳动纠纷,经过仲裁调解后签了调解书,但现在感觉调解书的内容对我不太有利,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向法院起诉呢?具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呢?
展开 view-more
  • #劳动纠纷
  • #仲裁调解
  • #调解书效力
  • #劳动仲裁
  • #法律起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纠纷仲裁调解书能否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是不能起诉的。这里说的生效,是指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如果仲裁调解书还未生效,比如一方当事人还未在调解书上签字,或者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那么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及时依法去作出裁决。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对于仲裁裁决,如果当事人不服,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一裁终局的案件,那么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存在某些法定情形,如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并经审查属实,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会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如果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调解书已经生效,当事人仍有可能通过再审程序对其内容进行争议。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