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对外投资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当企业进行对外投资时,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会因投资方式、收益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首先,从一般性的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就包括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如果是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例如,企业用一项账面价值为 50 万元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评估后的公允价值为 80 万元,那么就产生了 30 万元(80 - 50)的转让所得,这部分所得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投资收益,如果是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这里的“符合条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如果企业长期投资于另一家居民企业并获得股息、红利,这部分收益可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是短期炒作上市公司股票获得的收益则需要纳税。 另外,在一些特殊的投资情形下,还可能涉及到税收优惠政策。比如企业进行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具体来说,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2 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 70%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总之,用于对外投资的企业所得税计算较为复杂,需要企业根据具体的投资情况,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等,按照相关税法规定来计算应纳税额,并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降低税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