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迁安置费需要交多少税费?
我家企业最近要搬迁,涉及到安置费的问题。不清楚安置费这块要交多少税费,担心多交或者少交引发税务问题,也不知道这些税费是怎么计算的,希望能有专业人士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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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搬迁安置费涉及的税费情况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增值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土地被国家征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有关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7〕969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如果企业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进行搬迁,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含安置费),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但如果不属于政策性搬迁的情况,可能会涉及增值税,需按照销售不动产等相关规定缴纳,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9% 。 其次,企业所得税方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企业在政策性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搬迁所得 = 搬迁收入 - 搬迁支出。若不是政策性搬迁,取得的搬迁安置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 最后,土地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所以,符合条件的企业搬迁安置费对应的土地转让行为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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