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意外受伤公司还能扣工资吗?
我在工作时意外受伤了,现在还在养伤阶段。可公司却通知要扣我工资,我不太理解。我是在工作中受的伤,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员工意外受伤后公司到底有没有权利扣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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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意外受伤的情况下,公司能否扣工资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也就是说,如果员工的意外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是不能扣工资的,必须按照员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如果员工受伤不属于工伤范畴,就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了。但即便如此,公司扣工资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如果员工意外受伤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随意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先和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说明扣工资的理由和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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