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破产工人工资如何结算?

我所在的企业最近宣告破产了,我很担心工资的问题。想知道工资到底怎么结算,是按平时的计算方式吗?要是企业资不抵债,工资还能拿到手吗?还有,会不会有经济补偿金之类的,想具体了解下企业破产时工人工资结算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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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时,工人工资的结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也就是说,工人工资在破产清算中处于优先受偿的位置。 工资的计算方面,通常按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进行核算。对于按月领工资的员工,会计算到破产宣告日当月的应发工资总额,如果存在拖欠工资情况,拖欠部分也会一并计算。例如,你月工资5000元,破产宣告日是当月15日,平时工资按月发放,那么此次应结算工资2500元(假设无其他扣除项目)。 另外,企业破产还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你在该企业工作了3年,那么经济补偿金就是3个月工资。 在结算方式上,一般会通过合法渠道,如银行转账等将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支付到员工个人账户。不过,由于企业破产情况复杂,像资产变现困难等,工资结算时间可能会延迟,但员工有权要求破产清算小组按法定程序和标准尽快结算。 而且,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总之,法律充分保障企业破产时工人工资等权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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