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不给生活费需要什么证据?


在起诉对方不给生活费时,需要准备多种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证据类型及作用: 首先是证明双方身份关系和抚养赡养义务的证据。这类证据是基础,它能表明双方之间存在需要支付生活费的法律关系。比如,结婚证可以证明夫妻关系,在此关系下,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户口簿、出生证明则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些证据对应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其次是证明生活费需求的证据。它能说明你在生活上有获得生活费的必要。例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可以证明因为患病需要支付医疗费用,从而增加了生活成本,需要对方支付生活费;学校的缴费通知,能证明孩子上学所需的费用,体现出抚养孩子的经济压力。 再者是证明对方有支付能力的证据。这可以显示对方有能力承担生活费却拒绝支付。工资收入证明能直接反映对方的收入水平;银行流水则能进一步体现其资金往来和经济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支付能力。 最后是证明对方未支付生活费的证据。这是直接表明对方没有履行支付义务的关键证据。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如果其中包含你向对方索要生活费,而对方拒绝或者拖延支付的内容,就可以作为证据;转账记录则能从资金往来方面,显示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生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