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罪被判处三年会留下案底吗?具体是怎么判的?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敲诈罪的法律问题。最近我身边有个事,有人因为敲诈罪被判处了三年,我就挺好奇,这是不是就有案底了?这个三年的判决是依据什么来定的呢?我想弄清楚这中间的法律规定和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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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回答敲诈罪判三年是否有案底这个问题。一旦被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并且被判处了刑罚,无论刑期是多久,都会留下案底。案底通俗来讲,就是一个人曾经犯过罪的记录,会一直保存在个人档案里,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外公开 。不过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即便封存,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而且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要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接下来讲讲敲诈罪是怎么判三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刚好符合“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这一标准,就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判三年就在这个量刑区间内。比如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累计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在敲诈勒索过程中对被害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精神伤害等其他严重情节,都可能会导致这样的量刑结果。总之,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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