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生子不想离婚会怎么判?


在婚外生子但不想离婚的情况下,法院的判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是关于婚姻关系的判定。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虽然婚外生子这种行为对夫妻感情冲击很大,但如果不想离婚的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能证明夫妻间还有感情基础,有和好可能,比如双方有多年感情,出轨方有悔改表现等,法院有可能判决不离婚。不过,如果另一方坚持离婚,且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因婚外生子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虽然婚外生子不完全等同于分居二年,但如果达到感情破裂程度,同样适用相关规则。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平均分割,但因为有一方存在婚外生子的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得到照顾。比如双方共同房产价值200万,在分割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可能分到120万甚至更多,具体比例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然后是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婚外所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不管是婚内的孩子还是婚外的孩子,父母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不离婚,对于婚内孩子抚养方式一般按之前的模式继续进行;对于婚外子女,未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例如一方月收入1万元,可能需支付2000元左右抚养费,具体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此外,如果另一方坚持追究责任,婚外生子的一方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比如无过错方因对方婚外生子遭受精神痛苦,去看心理医生产生费用,就属于物质损害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则由法院根据过错方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精神伤害大小等因素判定。相关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 夫妻感情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修复,不能继续共同生活 。 离婚损害赔偿: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