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做假账涉嫌什么犯罪?

我在一家小公司做财务,最近老板让我做假账,我心里很不踏实,不知道这种行为会不会触犯法律,会涉嫌什么犯罪呢?我也不想因为这个事情给自己惹上麻烦,所以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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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假账
  • #逃税罪
  • #财会报告罪
  • #职务侵占罪
  • #挪用资金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做假账可能涉嫌多种犯罪,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逃税罪。做假账很多时候是为了隐瞒收入、虚报支出,从而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欺骗、隐瞒手段就包括做假账,比如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等。 其次是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对于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来说,如果通过做假账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就可能构成此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再者是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做假账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后是挪用资金罪。同样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做假账掩盖其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达到一定标准也会构成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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