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假理由借钱,其家人答应还钱的情况是否构成诈骗?


要判断以虚假理由借钱,其家人答应还钱的情况是否构成诈骗,需要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实际情况来综合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有人故意编造谎言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让别人信以为真,然后心甘情愿地把钱交给他,并且他根本没打算还钱,这就可能构成诈骗。 对于以虚假理由借钱的行为,如果借款人在借钱时就抱着非法占有这笔钱的目的,编造了虚假的借款理由,使出借人基于错误的认识而借出了钱,那么这在客观上就符合了诈骗罪中“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特征。例如,借款人谎称自己家人生病急需钱治疗,实际上却拿去赌博挥霍,这就属于典型的以虚假理由骗取借款。 然而,家人答应还钱这一情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家人是在不知情借款人以虚假理由借款的情况下答应还钱,这可能说明家人有帮助借款人偿还债务的意愿,但这并不影响借款人之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的判断。也就是说,即便家人愿意还钱,借款人在借钱时的诈骗行为如果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仍然可能被认定为诈骗。 要是家人知道借款人是以虚假理由借的钱,但还是答应还钱,并且最终也确实偿还了借款,使得出借人的财产损失得到了弥补。在这种情况下,从实际结果看,出借人并没有遭受财产损失。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行为不仅要考虑行为本身,也要考虑行为造成的后果。此时,由于没有造成实际的财产损失后果,是否构成诈骗罪就存在一定的争议。有些情况下可能不会被认定为诈骗犯罪,但借款人的行为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借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判断是否构成诈骗不能仅仅依据家人是否答应还钱,而要综合考量借款人借钱时的主观目的、借款的理由是否虚假、是否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以及最终的财产损失情况等因素。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