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因公牺牲,孩子眼睛不好就不能当警察吗?
我爸爸之前因公牺牲了,我一直有个当警察的梦想,想完成爸爸未竟的事业。但我的眼睛视力不太好,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当警察,政策上对于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在这方面有没有什么特殊照顾呢?
展开


首先,当警察一般需要通过公务员招录等途径,对于报考警察岗位是有一定身体条件要求的,视力情况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所以从常规的招录标准来看,眼睛不好可能会在报考一些警察岗位时受到限制。 然而,对于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国家是有一定的优抚政策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规定,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人民警察。这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主要是在其他各项招录条件都满足且综合成绩相当的情况下,烈士子女会被优先考虑。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突破招录的身体条件等基本要求。也就是说,如果因为眼睛不好不符合招录的视力标准,通常还是不能被录用为警察的。不过具体情况也可能因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你可以向当地的人社部门、公安机关等进一步咨询了解当地针对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的具体优抚政策和招录要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