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对方在婚姻里有过错行为。我想知道在分割财产时,对于过错方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该如何保障自己在财产分割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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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过错方财产分割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过错行为。一般来说,过错行为指的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扶养义务等,常见的过错行为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 然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过错方应当少分多少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比例。这些因素包括过错的程度、过错行为对婚姻关系的破坏程度、财产的来源和数量、双方的经济状况等。 例如,如果一方的过错行为比较严重,如长期与他人同居,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但如果过错行为相对较轻,如偶尔的争吵或轻微的家庭暴力,法院可能会在分割财产时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倾斜,但不会大幅减少过错方的财产份额。 此外,如果无过错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过错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也会根据过错的程度、损害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总之,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标准并不是固定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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