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免征增值税政策是怎样的?


饲料免征增值税政策是国家为了支持农业发展、降低饲料企业成本而制定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符合规定的饲料产品在销售时可以不用缴纳增值税。 从适用范围来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配合饲料是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复合预混料是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浓缩饲料是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企业需要符合相关条件。一般来说,企业生产的饲料产品要符合上述规定的范围,并且要取得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 办理免征手续时,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可能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饲料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当地情况要求提供其他补充资料。 总之,饲料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于饲料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的利好政策,企业应充分了解政策内容,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以享受税收优惠。同时,企业要确保自身生产的饲料产品符合免税范围和条件,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面临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