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是怎样的?
我是做蔬菜生意的,主要负责蔬菜的流通环节。最近听说有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但是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比如哪些蔬菜能享受这个政策,是所有的流通环节都免吗,有没有什么条件限制之类的,想了解一下这个政策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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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是国家为了促进蔬菜产业的发展,减轻相关企业和从业者税收负担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而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就是在蔬菜从生产到销售的流通这个过程中,不用缴纳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这里的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 不过,要享受这个政策是有条件的。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商家既卖蔬菜又卖其他商品,必须把蔬菜的销售额和其他商品的销售额分开记账,不然就没办法享受蔬菜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了。 此外,经过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但是,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这意味着经过这些简单加工的蔬菜依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做成罐头的蔬菜就不能享受了。 总的来说,这项政策旨在支持蔬菜产业发展,降低蔬菜流通成本,让消费者能够以更合理的价格购买到蔬菜。如果你是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一定要注意分别核算销售额,并了解可享受免税政策的蔬菜范围,以充分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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