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单方面离婚有哪些程序?


女生单方面离婚,一般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实现。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是起诉阶段。女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需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然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