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该怎么离?

我是女方,和丈夫感情不和,想单方面提出离婚,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直接去法院吗,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希望了解清楚这些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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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方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通常有两种途径,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这是一种较为和平、双方达成共识的离婚方式。如果女方希望单方面推动协议离婚,首先要与男方就离婚的各项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债务分担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签订好离婚协议后,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女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女方在起诉时,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等材料。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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