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职工禁忌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我是一名女职工,最近公司可能要调整我的工作岗位,听说有一些劳动是女职工不能从事的。我想了解下,女职工禁忌的劳动范围具体是怎样规定的,这样我就能知道公司给我安排的新岗位是否符合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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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职工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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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是指基于保护女职工生理特点和健康权益,法律规定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劳动种类。明确这一范围,能够避免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从事不适合其生理特点的工作而受到身体伤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录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所有女职工而言,禁止从事矿山井下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以及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处于经期的女职工,禁忌从事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怀孕女职工的禁忌劳动范围更为广泛。不得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对于哺乳期女职工,禁忌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女职工在不同生理时期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自身也应当了解这些规定,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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