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营业执照被列入异常名录会罚款多少?

我经营着一家小店铺,前几天发现营业执照被列入异常名录了。我很担心会面临罚款,可又不清楚具体会罚多少。想问问大家,营业执照被列异后,罚款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有没有具体的数额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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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照列异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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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在不同的情形下,罚款情况有所不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以及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该办法并未直接规定罚款。不过,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也没有明确罚款数额。但是,如果个体工商户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可能会面临相关处罚。《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第十五条规定,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虽然条例未直接规定罚款金额,但部分地方可能会根据当地规定对拒不改正的个体工商户处以一定罚款。 其次,对于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该条例也未明确罚款数额,具体处罚需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如果企业虚假公示信息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会按照该法进行罚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最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的。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未规定此种情形下的罚款,不过企业若长期不处理异常,可能会影响后续经营,比如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银行贷款等业务时受限。而且,如果企业实际经营地址变更但未进行工商登记变更,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如果被发现,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总之,营业执照被列入异常名录后罚款情况较为复杂,要依据具体的违法情形和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及时关注经营异常情况并按要求整改,避免可能面临的罚款和其他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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