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罚金标准是怎样的?
我朋友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抓了,现在案子在处理中,听说会有罚金。我想了解下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罚金标准到底是怎样的,这个罚金是按什么来定的,是销售额,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心里好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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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该罪的罚金标准,有相关法律作出了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规定,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
比如,若某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为10万元,那么按照上述规定,罚金数额可能在10万元(一倍违法所得)到50万元(五倍违法所得)之间。如果能确定非法经营数额,假设非法经营数额为20万元,罚金数额可能在10万元(非法经营数额的50%)到20万元(非法经营数额的一倍)之间。
不过,在实际判罚中,法院会全面考量各种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或者是否存在累犯等从重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积极退赃、赔偿权利人损失等表现,法院在确定罚金数额时也可能会予以适当考虑,适当降低罚金数额;反之,如果犯罪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社会影响恶劣,法院可能会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从重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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