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三个月被辞退,该怎么获得赔偿?
我在公司上班才三个月,兢兢业业的,没想到突然就被辞退了,心里特别委屈和迷茫。现在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金额该怎么计算,还有要通过哪些途径去争取自己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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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三个月被辞退的赔偿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也就是没有法定的理由就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明确,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上班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情况,经济补偿是半个月工资,那么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就是一个月工资。 其次,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比如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最后,如果是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辞退情形,比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上班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 如果要争取赔偿,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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