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销售的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烟花爆竹销售的罚款标准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这里所说的“未经许可”,就是指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就进行销售活动。比如,张三没有取得许可证就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一旦被发现,就会面临上述的处罚。 其次,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这意味着,无论是批发企业还是零售经营者,都不能销售非法生产或者只能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例如,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给零售商提供了没有经过正规生产流程的烟花爆竹,该批发企业就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处罚。 此外,在运输烟花爆竹方面,如果违反相关规定,也可能影响到销售环节的处罚。依据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等情形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销售者在运输烟花爆竹过程中违规,也可能会被牵连受到罚款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