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证该怎么办?


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证一般分为批发许可证和零售许可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是申请主体及适用情形。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适用于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他们从生产厂家购进烟花爆竹,再销售给零售经营者或其他批发企业;零售许可证则是针对零售经营者,他们直接将烟花爆竹卖给消费者。 在申请条件方面,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批发企业需要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并且仓储设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仓库保管员、守护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等。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 关于申请所需材料,批发企业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零售经营者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的证明材料;零售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零售场所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申请流程一般是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发企业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会进行现场核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