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有以下流程: 首先是申请阶段。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要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且要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还要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写清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内容。要是书写仲裁申请实在有困难,也能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其次是受理环节。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会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如果受理,从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会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同时组成仲裁庭;要是不受理,会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并说明理由。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要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不过被诉人没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也不影响案件审理。 然后是开庭审理阶段。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把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要是当事人收到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接着是仲裁调解环节。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会先进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要是调解达成协议,仲裁庭会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从送达之日起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仲裁庭会及时裁决。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通常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要是案情复杂确实需要延期,经过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最多不能超过十五日。 最后,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话,裁决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要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要是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相关法律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仲裁庭:是指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而组建的专门进行仲裁审理活动的组织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