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产品法对不合理危险是如何规定的?

我买了个产品,感觉它存在一些潜在的危险,用起来心里不踏实。我想知道在产品法里,对于这种不合理危险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什么样的情况算不合理危险,生产者和销售者又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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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中,“不合理危险”是产品质量方面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产品存在的一种危险程度超出了普通消费者在正常使用该产品时所能预见的范围。比如说,一个普通的保温杯,正常使用时不应该出现突然爆炸伤人的情况,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那就可能存在不合理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不合理危险有着明确的规定。该法第四十六条指出,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这意味着,当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时,就可以认定该产品存在缺陷。如果消费者因为使用了存在不合理危险的产品而受到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生产者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并造成了损害,不管生产者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销售者的过错导致产品出现不合理危险,销售者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还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些条款为消费者在遇到不合理危险产品时提供了更多的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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