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脚踝骨折能赔偿多少?


工伤脚踝骨折的赔偿金额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涉及多个赔偿项目 。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包括因治疗脚踝骨折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药品费等,只要是合理且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然后是护理费,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接着是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需要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工伤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在难以安排工作时,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最后,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要确定具体赔偿金额,需先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明确伤残等级,再结合实际情况按上述规定计算。





